來源:北京晨報 4月21日,北京市發改委公布《北京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本市充電設施服務網絡可保障60萬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城市核心區、通州新城、亦莊、延慶冬奧區域的充電服務半徑小于0.9公里。 發布的《專項規劃》描繪了北京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發展的藍圖。到2020年,本市將基本建成互聯互通、智能高效的充電設施服務網絡,有效保障60萬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京津冀區域一體化的公用充電服務網絡基本形成,保障居民綠色出行。 《專項規劃》提出目標,到2020年,城市核心區、通州新城、亦莊、延慶冬奧區域等重點區域充電服務半徑小于0.9公里,建成全國電動汽車示范推廣引領區和充電設施建設樣板區。 分三個領域看,《專項規劃》提出,到2020年,私人自用領域基本實現“一車一樁”,滿足私人小客車基本充電需求;社會公用領域推進充電設施規模化、連鎖化、品牌化發展,形成全市范圍(不含山區)平均服務半徑小于5公里的充電網絡;公共專用領域,在公交、物流、出租、環衛、旅游景區等專用停車場站新建充電樁約1萬個,滿足公共服務領域電動車充電需求。 截至2015年年底,北京累計推廣應用電動汽車達到3.59萬輛,其中個人及單位購買小客車1.97萬輛。經測算,到2020年全市電動汽車需求約60萬輛,其中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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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新聞網 京華時報訊(記者王碩)昨天上午,在環保部召開的“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工作媒體座談會”上,環保部核設施安全監管司司長郭承站透露,作為核安全監管領域的最高法,《核安全法》在經歷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并通過后,今年年底前將正式出臺。據介紹,有關核安全事故的損害賠償,以及核安全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等內容或將入法。 在核電建設及運行過程中,安全問題無疑是重中之重。據了解,目前中國與核相關的法律法規較為全面,但是缺少一部頂層大法。 “作為核安全監管領域的最高法,《核安全法》對核安全監管意義重大。”郭承站昨天透露,近日,環保部已經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匯報《核安全法》起草情況,經人大常委會審議并通過后,預計年底前,這部核安全監管領域的最高法,將正式出臺。 資料顯示,2013年,《核安全法》正式進入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環保部核設施安全監管司參與《核安全法》起草的工作人員介紹,中國在1984年建立核安全監管體系,并出臺了相關的法律規定,經過30多年的發展實踐,這套體系基本上是和國際接軌的。 “因此,《核安全法》將是對原有法律的固化和完善,不會有太多新內容。”但是他表示,針對近些年出現的一些新的、熱點的問題,《核安全法》中會有所回應。比如核事故損害賠償、核安全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等,《核安全法》將在這些領域彌補我國核安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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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上海市交通委 近日,上海市發布《上海市交通委等關于支持新能源貨運車推廣應用的通知》,上海市公安交管部門在現有交通管理規定和框架下,給予純電動貨運車通行便利。上海市先期向純電動貨運車發放3000張《貨運汽車通行證》,純電動貨運車可憑《貨運汽車通行證》在市區內通行,但不得在設有“禁止貨運車通行”禁令標志的道路(含高架道路)行駛。 市交通委等關于支持本市新能源貨運車推廣應用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根據《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暫行辦法》等文件精神和市政府相關要求,為進一步支持鼓勵本市新能源貨運車推廣應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的新能源貨運車是指納入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和《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且列入本市新能源汽車備案車型信息庫的純電動貨運車。 二、支持本市道路運輸企業應用純電動貨運車,取得本市交通管理部門頒發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資質的道路運輸企業,根據經營需求購買純電動貨運車,需要申請小型貨運車輛上牌額度的,市交通委予以優先支持。申請小型貨運車額度上牌的車輛,在公安交管部門辦理完車輛注冊登記后,應按規定辦理《道路運輸證》。 三、本市公安交管部門在現有交通管理規定和框架下,給予純電動貨運車通行便利。本市先期向純電動貨運車發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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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日報 電動汽車充電難問題有望緩解。經福建省政府同意,由福建省發改委牽頭編制的《福建省“十三五”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近日印發。專項規劃提出,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換電站387~400座,充電樁9萬~12萬個,以滿足福建省10萬~13萬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其中,2016年福建全省將建充電站102~103座,分散式充電樁1萬~1.3萬個。 按有關新能源汽車推廣比例要求,至2020年,福建省公交、出租、環衛、物流與公安巡邏等公共服務領域電動汽車數量合計將達2萬輛,公務車及私人乘用車中電動汽車數量將達8萬~11萬輛。 專項規劃提出,積極推進公務、乘用車用戶結合居民區與單位停車位配建充電樁,新增8萬~11萬個用戶專用充電樁,以滿足基本充電需求。鼓勵有條件的設施對社會公眾開放。合理布局社會停車場所公共充電基礎設施,按適度超前原則,新增42~55座城市公共充電站與0.8萬~1萬個分散式公共充電樁,以滿足臨時補電需要。同時,結合高速路網,建196座城際快充站,以滿足城際出行需要。 福州、廈門、泉州、漳州四個地區被列為福建省“十三五”充電基礎設施重點發展地區,地級市城市核心區公共充電樁與電動汽車比例將不低于1∶7,公共充電服務半徑小于0.9公里;地級市城市核心區以外的城市建成區、各縣城市核心區公共充電樁與電動汽車比例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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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法制晚報 到2020年之前,北京市電動汽車預計將增至60萬輛。此外,私家電動車將基本實現“一車一樁”,全市充電樁也將達到43.5萬個。 今天上午,記者從北京市發改委獲悉,《北京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2016-2020年)》公布。其中明確,到2020年,城市核心區、通州新城、亦莊、延慶冬奧區域等重點區域充電服務半徑將小于0.9公里,建成全國電動汽車示范推廣引領區和充電設施建設樣板區。到2020年全市電動汽車應用規模將達60萬輛。 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到2020年,在私人自用領域,將基本實現“一車一樁”,滿足私人小客車的基本充電需求;而在社會公用領域,推進充電設施規模化、連鎖化、品牌化發展,形成不含山區的全市范圍平均服務半徑小于5公里的充電網絡。 而對于沒有固定停車位、有電源條件的,將實現全部小區的公共管理區域配建充電設施,鼓勵充電服務、物業服務、開發商等企業參與居民區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管理,在符合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向用戶適當收取服務費。對無固定停車位、無電源條件的小區,將通過充電樁共享等方式緩解充電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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