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電新聞網??
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系列報道——
2020年滿足500萬輛電動汽車充電需求
兩大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政策解讀
中國電力報 中國電力新聞網 記者 朱怡
繼國務院辦公廳于近日正式印發《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之后,作為《指導意見》的落地實施的配套文件,《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年)》(以下簡稱《發展指南》)也已正式落地。
“兩個文件都是國家層面有關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綱領性文件,側重點有所區別。《指導意見》由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重在指導具體工作開展。《發展指南》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信部和住建部四部委聯合印發,側重于對未來我國充電基礎設施的規劃布局提供指導。”10月12日,在全國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促進聯盟成立暨建設經驗交流現場會上,國家能源局電力司副司長童光毅從文件編制背景、《指導意見》主要內容、我國充電基礎設施的發展目標、幾個重要問題的說明解讀等4個方面對這兩個文件做了詳細解讀。
22條針對性措施加速充電設施建設
來自國家能源局的統計顯示,截止2014年底,我國共建成充換電站780座,交直流充電樁3.1萬個。深圳、杭州、合肥、北京、上海等地已形成較大規模城市充電服務網絡,京滬、京港澳、青銀等高速公路沿線已基本建成省際充電服務網絡,在常州還出現了“眾籌建樁”等創新型商業模式。
“在取得成績的同時,也還存在不少問題。”童光毅指出,目前我國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歸納起來存在四大問題:一是認識不統一;二是配套政策不完善;三是協調推進難度大;四是標準規范不健全。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加快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家能源局等有關方面在廣泛調研、充分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起草了《指導意見》與《發展指南》。
據童光毅介紹,《指導意見》分為五個部分。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首先提出我國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應遵循四大基本原則。接下來提出總體的工作目標,到2020年,基本建成車樁相隨、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滿足超過500萬輛電動汽車充電需求。
為實現這一目標,《指導意見》從加大建設力度、完善服務體系、強化支撐保障、明確各方職責這4個方面提出了22條針對性措施。
“要完成目標,建樁部分是不存在問題的,甚至還會超前于車輛需求。而500萬輛電動汽車數量是基于我國已提出的新能源汽車累計產銷量到2015年底達到50萬輛,到2020年實現500萬輛的目標。雖然目前離50萬輛的規劃目標有點差距,但很多地區像北京、上海、深圳的消費者熱情很高。”童光毅認為,隨著配套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加快,消費者購買電動汽車意愿也會進一步加強,500萬輛的目標通過各方面努力完全是可以達到的。
童光毅告訴記者,《發展指南》作為《指導意見》落地的配套政策文件,內容上更加側重于對發展規劃布局的指導,重點是測算并制定了總體發展目標以及分區域、分場所的發展目標。”
在總體發展目標方面,《發展指南》明確:到2020年,建成集中充換電站 1.2 萬座,分散充電樁 480 萬個,滿足全國500萬輛電動汽車充電需求。優先建設公交、出租及環衛物流等領域充電設施,新增超過3850座公交車充換電站、2500座出租車充換電站、2450座環衛物流等專用車充電站。此外,積極推進公務與私人乘用車用戶結合居民小區與單位停車場配建充電樁,新增超過430萬個用戶專用充電樁,滿足基本充電需求。
4大舉措解決個人“充電難”問題
記者從會議現場獲悉,《指導意見》和《發展指南》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個人用戶“充電難”問題,也提出了4大針對性措施予以解決。
“對于未來‘增量部分'充電問題,通過加強專項規劃設計和指導,從根本上予以解決。對于廣大‘存量部分'充電問題,則通過加強行政指導、簡化審批、以及市場機制三方面措施并舉予以解決。”童光毅表示,此外還將通過同步推動單位內部停車場、城市公共充電設施與城際快充網絡建設,以及通過“互聯網+”加快建設充電智能服務平臺等措施,進一步為解決個人用戶“充電難”提供更多選擇。
《指導意見》和《發展指南》不僅制定了方向性的頂層設計,而且在引入社會資本、拓展多遠融資渠道等方面,也已經有了系統規劃和實施舉措。
針對引入社會資本,建立盈利模式,提升可持續發展能力方面,《指導意見》提出了政府創造條件、完善財政價格政策、鼓勵創新模式等三大措施。談到拓展多元融資渠道、建立資金保障體系方面,童光毅提出,將重點通過國家給予財政支持、引導社會資本,以及鼓勵金融機構在商業可持續原則下創新金融產品和保險品種等方式,推動充電服務行業實現高效、快速發展。
據記者了解的情況,目前各方面還反映,不同充電設施與車輛之間“不兼容”和不同充電服務企業之間不互通的問題較突出。而充電設施標準不統一,不僅會造成重復建設,更會影響用戶體驗。
“促進充電基礎設施標準統一與互聯互通對于未來整個產業的健康和高效發展都具有重要的意義,這也是《指導意見》要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童光毅表示,當務之急要加快完善充電基礎設施相關標準及規范,進一步完善標準規范體系。此外,國家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促進聯盟的成立,在促進充電運營服務規范化和規模化發展,促進充電設施互聯互通和建立充電設施網絡智能管理平臺等也將發揮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