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9月26日,深圳市發改委在其官網發布了《深圳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了新能源車輛購置、使用(公交車使用環節除外)及充電設備投資補貼標準和實施細則。
補貼標準分購車補貼、使用環節補貼、充電設備補貼,涵蓋純電動客車、純電動乘用車、純電動專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燃料電池乘用車、燃料電池商用車在內六種類別,其中,純電動客車中車身長度≥10米的和燃料電池商用車給予的補貼最高,每輛可達50萬元。
“補貼力度堪稱國內最大,標準非常細,我們也在申請。”一家新能源汽車公司人士告訴記者。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補貼標準與先行中央財政補貼標注基本一致,個別補貼標準甚至高于中央財政補貼標準。比如,在純電動乘用車補貼標準上,續航里程R<150,中央補貼為每輛3.15萬元,深圳為3.5萬元;續航里程在150≤R<250,中央補貼為4.5萬元,深圳為5萬元;續航里程R≥250,中央補貼為5.4萬元,深圳為6萬元。
辦法還明確,申請扶持資金的企業、單位必須為注冊在深圳市的整車生產企業,或非深圳市整車生產企業但在深圳市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資銷售子公司,注冊資金不低于5000萬元,且必須在深圳市具備5個及以上分布合理且滿足市場需求的標準維保網點,同時須提供計劃在深圳市銷售的公告目錄車型清單、免稅目錄車型清單、市場指導價及其相關材料以及逐年降低其銷售車型市場指導價的承諾函,此外,還應當建立乘用車動力電池回收資金專戶,并進行專賬核算。
據悉,深圳市政府部門還明確新能源汽車享有當日在路內停車位免首次1小時臨時停車費的優惠。
此前,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科技部和工信部聯合出臺《關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其中特別提到,2016至2020年除燃料電池汽車外,其他車型補助標準將適當“退坡”。其中,2017年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10%,2019年補助標準在2017年基礎上再下降10%。
截至目前,深圳市2016年1月1日以后的地方補貼政策尚未出臺。上述車企人士分析指出,在當前各大城市相應推出新能源車補貼推波制度情況下,不排除深圳明年實行補貼退坡制度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