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中國質量新聞網?
在不到1個月時間里,深圳兩次出臺政策,鼓勵市民使用電動小汽車出行。9月8日,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與深圳市發改委聯合下發了《關于2015年度待配置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配置有關事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是繼上月出臺《調整電動小汽車指標調控政策》后,該市再次調整電動小汽車指標配置政策,進一步放寬電動小汽車申請條件,鼓勵單位與個人購買使用新能源車。
新政策:有了1輛電動車還能再申請普通車指標
此次,深圳給已經申請到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的市民提供了更誘人的政策,也就是調整了個人申請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的政策。原來規定“名下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汽車”的市民才能申請普通小汽車指標,但是最新的政策調整為:“名下僅有1輛電動小汽車,且該車系使用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購買,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登記上牌”的市民,可以再申請一個普通小汽車指標。
此外,深圳再次調整了單位可獲得申請編碼數量,從最初的N個變為“N+1+1”。今年年初發布的《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第12條確定規則計算的申請編碼數量為N;第一個“1”為根據上個月發布的《關于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調整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調控政策的通知》而增加的1個申請編碼;第二個“1”為本次增加的申請編碼。
調整一:劃出4000個指標專項用于汽車租賃
今年深圳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計劃配置總數為兩萬個。截至8月底,實際配置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3413個,第8、9、10、11期待配置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總數為1.6587萬個。雖然此前深圳已經開放了個人第二車為電動小汽車的政策,但按照目前剩余指標的情況,今年年內很難“消化”得了。
對此,深圳市交委對剩余4期電動小汽車搖號指標政策予以調整,首先從待配置的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中劃出4000個指標,專項用于汽車租賃。在此前的政策中不存在電動汽車租賃專項指標,租賃企業只能與其他企業、組織一起參加單位的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配置,而且申請條件和可獲得的申請編碼數受到納稅額和投資額的限制。
調整二:按申請數量比分配給單位和個人
在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配置方式上,新政為“每期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配置數為上一期剩余指標數”。這也就是說,第8期單位和個人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配置數為1.2587萬個,從第9期開始每期配置數為上一期剩余指標數。而之前的政策是“每期按比例計算出當期的計劃配置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數后再配置”,政策調整前單位和個人的電動小汽車增量配置比例為12%:88%,但是從第8期開始實施動態調整,即“按照單位、個人實際有效申請數量同比值配置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即動態調整)”。
優惠:在深購電動車可省費用10多萬元
在一系列鼓勵和補貼政策出臺后,深圳對于使用新能源汽車的政策鼓勵程度已達到有史以來的最高,這些政策包括電動車牌的配置、補貼、購置稅車船稅的減免、使用環節等多個方面。
有市民測算了一下,從目前來看,深圳普通小汽車車牌需5.4萬元,電動車則幾乎不花錢;購置稅方面,燃油車是車價的8%左右,電動車則減免;購置補貼上,根據相關優惠政策,純電動乘用車的“國家和地方購置補貼”總和可達到7萬元~12萬元不等。而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的“國家和地方購置補貼”則可達到7萬元。此外,使用環節的補貼,純電動和插電式混合動力也能有兩萬元到4萬元不等的節省。綜合來看,在深圳購買一輛電動車與燃油車相比可輕松“節省”費用10多萬元,這還不包括后期使用節省的燃油費用和停車費。
深圳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以上政策措施適用期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31日。明年國家將會對于新能源小汽車購置補貼實行逐年退坡的機制,深圳也將同時進行退坡制度。
新政的出臺讓深圳電動車利好立刻顯現。記者看到,在深圳一些4S店聚集了大量準備搖號買車的消費者。雖然此次搖號新能源車還是100%的中簽率,但申請人數卻翻了一番。比亞迪4S店稱,尤其是像秦、唐這種熱銷新能源車,目前都出現了斷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