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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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訊(記者王碩)昨天上午,在環保部召開的“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工作媒體座談會”上,環保部核設施安全監管司司長郭承站透露,作為核安全監管領域的最高法,《核安全法》在經歷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并通過后,今年年底前將正式出臺。據介紹,有關核安全事故的損害賠償,以及核安全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等內容或將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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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核電建設及運行過程中,安全問題無疑是重中之重。據了解,目前中國與核相關的法律法規較為全面,但是缺少一部頂層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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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核安全監管領域的最高法,《核安全法》對核安全監管意義重大。”郭承站昨天透露,近日,環保部已經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匯報《核安全法》起草情況,經人大常委會審議并通過后,預計年底前,這部核安全監管領域的最高法,將正式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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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顯示,2013年,《核安全法》正式進入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環保部核設施安全監管司參與《核安全法》起草的工作人員介紹,中國在1984年建立核安全監管體系,并出臺了相關的法律規定,經過30多年的發展實踐,這套體系基本上是和國際接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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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核安全法》將是對原有法律的固化和完善,不會有太多新內容。”但是他表示,針對近些年出現的一些新的、熱點的問題,《核安全法》中會有所回應。比如核事故損害賠償、核安全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等,《核安全法》將在這些領域彌補我國核安全法律制度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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